东莞市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717号221室
电话:0769-21987821/33669986
杨先生:18825818082
晏先生:13751399965
Eiall:dlhb899@163.com
网 址:http://www.dlihb.com
发布时间:2023-09-15 10:29:30点击率:
执法人员查阅了该企业的环评手续、验收意见及环境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企业的自主验收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结果显示,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水实现合理处置……同意你单位(一期)项目通过验收”。但该企业在2021年7月开展验收监测时,只对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没有对废水进行检测。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双笔录,并向该企业负责人进行普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案件是近期万江生态环境分局应用网络平台、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查处的第2宗环境违法案件。万江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积极应用在线监控平台、验收平台等“技防”手段,精准高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上一篇:虎门:持续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
下一篇:投机取巧要不得,简化工艺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