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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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8 09:15:10点击率:
7月7日,《东江下游片区重点排污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旨在加强东江下游片区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一批违法排污行为,营造依法合规排水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减轻河道污染负荷,助力沙田泗盛断面水质达标。
行动目标
集中执法精干力量对东江下游片区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倒逼相关企业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并减少污水排放,有效减轻河道污染负荷,助力沙田泗盛断面水质达标。
行动范围
东江下游片区15个镇街(莞城、南城、东城、万江、石龙、石碣、虎门、厚街、沙田、高涉、中堂、道溶、望牛墩、洪梅、麻涌)156家重点排污企业及码头等排水单位。
工作重点
01核实产能和总量
造纸和印染企业的产能增加量必须控制在原环评批复产能的30%以内,以排污许可证、规范排污评估报告等行政管理方式确认,确保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量在原环评批复范围内。
02严格自行监测和在线监控管理
企业自行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应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对于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在线监控建设内容、现场设备安装、数据传输、验收、运营等应符合《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指南》要求。
03查处超标超量排放
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检查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应组织开展执法监测(一般监测因子包括pH、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涉及电镀的企业要加测特征重金属)。对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或超过总量控制要求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04核查污水处理设施
对于在线监控数据及自行监测数据长期显著优于排放标准的造纸、印染等重点企业,要核其废水处理设施是否合理,是否涉嫌漏排偷排。重点检查是否设有超越管、暗管等隐蔽设施。同时要核查生化处理工艺(厌氧+好氧)中的厌氧工序是否配备高效厌氧反应器,好氧处理后二沉池是否有明显浮泥(如有浮泥应在二沉池之后、排放口Fenton之前取样加测SS、COD和总氮)。如生化处理工艺后续设有保障性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气浮或Fenton氧化),应估算药剂投加量是否经济合理(按照吨水投加量及排水总量计算的总投加量,企业是否能承受)。
05核定回用率
核查企业的取用水数据及排水数据,结合环评水平衡计算过程,核定企业的实际回用率是否达到环评批复及清洁生产要求。
06规范地下管线管理
要求造纸企业完成厂界范围内地下管线探测,确定各管线的埋设位置及深度,形成正式的地下管线图文资料,完成雨污分流工作,并对设置的排水口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前期造纸行业整治中已完成地下管线探测的造纸企业,核查是否按照《造纸企业地下管线探测相关问题清单》完成问题管道的整改。
07加强固废污染管控
检查企业固废贮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是否规范存放,是否存在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污染环境的情形。
08加强码头面源管理
核查港口码头等作业污水预处理和雨污分流接驳工作进度。管网暂时不能到达的港口码头,要求场地先行做好雨污分流措施,并参照企业零散废水的管理要求,冲洗废水经预处理后与作业废水一起收集转运处置,待管网通达后再接入相应的雨污管网。
09打击无证排污
对于重点企业名单外新发现的无证排污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实施阶段
(一)全面检查阶段
7月7日-7月31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对名单内企业开展一轮地毯式全方位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超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等违法排污行为。根据企业守法程度、排污当量、污染治理水平、清洁生产水平、环境信用等级等将清单内企业划分为红牌、黄牌和绿牌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其中:红牌企业为行动中查出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黄牌企业为未查出违法行为但排污当量大、清洁生产水平低,污染治理水平有提升必要和提升空间的企业;绿牌企业为环境信用等级高且对河道污染负荷极小的企业。结合历次检查结果,对各类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二)重点督导阶段
8月1日-9月30日为重点督导阶段,对红牌企业和黄牌企业开展重点督导。其中:对红牌企业要跟踪检查,重点关注处罚措施、整改进度落实情况。对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要明确最后达标时限,到期不达标的要报请市政府依法关停。对黄牌企业要定期检查,对排污当量较大且未开展自行监测的,或检查中对监测数据存疑的,应再次或多次组织开展执法监测。对排污当量极大的企业或基地,要督促其开展源头节水、提标改造等工作。对中堂造纸基地(批复排水量11.5万吨/天)废水排放专管进行专项检查:1.对纳入专管但排水不达标的纸厂下达尾水提标任务,2.建立健全规范化的专管管理制度,终端排口加装在线监控并与市局联网,3.通过源头减排、雨污分流等措施降低专管沿线溢流程度,减轻入河污染负荷。
(三)巩固提升阶段
10月1日-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对重点企业实施不定期抽查,开展“回头看”工作。
阶段性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并梳理各项环保问题,指导企业、属地镇街研究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环境犯罪模型专项分析,总结归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