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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4 09:04:29点击率:
企业应对环保行政处罚怎么做?
当企业因环保问题遭到关停、罚款等行政处罚时,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合理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大大降低被误罚的可能性。
环保行政处罚上诉方式
01.向环保部门申请听证
此时,环保部门只是拟对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并未真正行政处罚。企业如果认为环保部门拟处罚不当,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42条的规定,可以向环保部门提出听证,提出拟行政处罚存在错误的事实或者法律理由,并可以协商。
02.向环保部门上一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听证完毕后,如果环保部门仍然出具了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可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可以向环保部门上一级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比如,针对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或者龙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此时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无论如何应当先按照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否则将按总罚款金额日3%缴纳滞纳金,损失将会扩大。先缴纳罚款后,如果通过日后的诉讼程序将该行政处罚撤销,那么所缴纳的罚款将会全数退回。如不愿缴纳罚款的,下述。
03.向法院提起一审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如果维持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企业仍然不服,可以向环保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深圳市,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行政诉讼统一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管辖。一审诉讼是最关键的,较之前的听证、复议程序,一审系独立的第三方法院根据严格的事实法律标准确定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是否应当维持或者撤销。
04.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
一审判决下达后,企业仍然不服只能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二审是终审判决,无论最终判决维持或者撤销行政处罚,企业与行政机关都必须服从结果。
以上是企业全部法律救济途径。当然,尽管企业走完全部程序,赢得行政诉讼的概率还是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当前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犯错误的概率大大降低,当然也不排除法院对行政执法权的维护。但是环保执法人员虽然谙熟相关行业知识,法律专业水平却相对不足,在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等环节难免出现错误或不公正。这种情况导致,企业对环保机关的处罚不服而提起复议或诉讼。这样该行政处罚就存在被上级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的可能,这也能反过来促进执法机关提高专业水平。
转载:环保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