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危险废物该如何处置?危废处置流程需要注意什么?以及危废处置的费用怎么算?
1、先从环评入手
环评上有明确哪些是危险废物,数量多少,与哪家有资质处理单位签订协议,因为国家对环评处分力度加大,想让环评写少一些(不写或许认为不是)将使企业面临法律风险。此外,环评写少了数量,意味着合法合规处置的废物总量少,后期多出来的危废又该如何去想办法?一步错步步错,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2、提早一年向本地环保局报方案(依据环评和处置单位签订的协议,报备大致的数量、品种、处理月份等)
3、危废发生了,告诉处置方,与处置方谈好处理价格,签定该批废物处理合同。
4、一般由处置方联络有资质的危废运送单位,让该单位与发生方谈运送价格,签好运送合同。然后发生方依据运送单位资质和运送合同、处置方资质与该批危废处理合同、危废方案,向当地环保局提交请求并取得处置方所在环保局请求,取得五联单及编号。留意每车、每品种别的危废都要别离的一份五联单。实践操作过程中让处置方去请求取得五联单更为专业、方便。
5、处置方或审核员到发生方验货核对并押运、运送方装货运到处置方。先填好五联单(实际有7张)盖好章,运送单位确认签字后运出,发生方留第一联副单,第二联正单交本地环保局,其他第一联正单,第二联副单及三四五各单由运送单位或押运员带到处置方。处置方核对货品无误后签字盖章,第三联给运送单位;第一联正单与第二联副单还给发生方,由发生方把第二联副单交给本地环保局;处置方第四联自留,第五联交处置方所在环保局。实际操作中,发生方留第一联副单和回来的第一联正单,运送方留第三联,处置方留第四联,第二联正单、副单,第五联都由处置方去送到各自环保局为好。
6、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属运营效劳性收费,遵循“谁托付,谁付费;谁效劳,谁收费”准则,产生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缴处置费。
工业危险废物按处置方法不同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固化填埋处置为2.2元/公斤,可上浮20%,下浮不限;高温燃烧处置为2.80元/公斤,可上浮30%,下浮不限;物化处置为1.8元/公斤,可上浮30%,下浮不限;剧毒品处置不超过70元/公斤。
我国在危废处理的道路上仍要继续前行,政府和企业还需探索新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便在危废处理中实现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哪些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是什么?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有哪些……在我国危废产量巨大,危废产业持续升温的大形势下,弄清楚有关危废处理的这些问题,至关重要。 某些废物虽被界定为危险废物,但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等等。 这些危险废物在经过熔炼或提纯等工艺,可将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经过脱水、浓缩、熔炼、提纯等工序后,提炼其中的金属;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经过高温冶炼、电解、精炼等工序,可得到金、银、钯、铂、等贵金属;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经过蒸馏和萃取等手段处理后,再利用;不同的废催化剂可经过不同的工艺复活;废铅酸电池可回收再利用其中的铅等等。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需重点从技术可行、毒物去除、成本降低、产品合格四个方面考虑: (3)资源化利用所处理的危险废物应尽可能在排放源附近处理利用,以节省危险废物在存储运输等方面的投资; (4)资源化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因而具有与之竞争的能力。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首先应该确保其安全性,包括环境安全和人体安全。利用后,不得有危险成分进入环境或生物链的风险。 其次要考虑目前的工艺技术成熟程度,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者燃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设计施工,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对已建设施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日常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包括直接利用和回收再利用(reuse和recycle)。 直接利用是指将废物作为原生产过程中的某些原料的替代物,或用于其他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替代物。如,铬渣与原矿以一定的配比再次进入生产线熔炼、废包装桶不改变用途循环使用等等。回收再利用是利用一定的回收技术提取废物中有价值的材料。如,从废弃的印刷电路板提取有价金属、废有机溶剂的提纯、废催化剂的复活等等。 废润滑油是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氧化、热分解和杂质污染等,其理化性能达到换油指标后,换下来的油。包括废内燃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 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除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质,根据需要,加入适当的添加剂,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6.废润滑油回收与再利用过程中,废油再生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再生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再生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台架)试验评定; 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符合GB16297、GB8978及其他相应环保要求。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具备上述条件的废油再生厂,须经技术监督及环境保护部门审定,合格才可对废油进行再生加工生产,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废油再生加工生产。 废矿物油是指从石油、煤炭、油页岩中提取和精炼,在开采、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外在因素作用导致改变了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物油。废矿物油的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其行业来源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轮船及浮动装置制造,及非特定行业。 从上述废矿物油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称为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8.废矿物油的利用和处置技术方面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1)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应符合《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 (4)废矿物油利用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烧处置和填埋处置,应根据含油率、粘度、倾点(凝点)、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利用和处置方式; (5)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宜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解工艺,可根据废矿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工艺选择; (6)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品应进行主要指标的检测,确保再生产品质量; (7)废矿物油进行焚烧处置,鼓励进行热能综合利用。 (8)无法再生利用或焚烧处置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焚烧残余物应进行安全处置。 废油的回收利用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净化、精制、再炼制。目前的利用处理方式主要以净化为主,除去废油中的水、一般悬浊杂质和以胶态稳定分散的机械杂质。处置对象绝大多数为汽修企业及机械加工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再经过精制和再炼制过程,将净化后的产品(如燃料油、润滑脂等)作为加工油类产品的原辅料,生产其他产品。 废油的回收利用大多采用物理方法,通过蒸馏、冷却、压滤、过滤等工序将废油与水和杂质分离,生产出达到或接近某种工业用油品质的矿物油。10.企业找不到合法的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的去向问题应如何解决? (1)咨询当地环保部门。在环保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定期公布的危废利用处置企业信息中进行查找,或联系省固废管理平台上公布的利用处置单位。 (2)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通过环评审核和三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 (3)对于无法合法有效的利用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缺乏相应的安全贮存能力的,应限制生产能力或改进工艺,以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或者自行建设合法且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严防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总体来说包括: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固化/稳定化处理法、热处置法。 物理处理法:磁选、干燥、蒸馏、洗提、吸收、吸附、膜工艺和冷冻等; 危险废物成分复杂、大小不一,为避免易反应的废物混合,达到进料均质化、稳定化,提高后续处理效率,需对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 废物入炉前,依其成分、热值等参数进行搭配,搭配的过程要注意废物之间的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废物混合后发生反应。不能直接入炉焚烧的大尺寸废物,破碎后配伍入炉焚烧。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烟气黑度、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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